出口協定

我不設計/製造或生產軍用產品。

我並未參與任何與美國政府之抵制舉動互相抵觸的活動。這包括:

  • 列於反抵制清單上
  • 拒絕或實際拒絕與以色列或其他列入黑名單國家有生意往來的協議
  • 依據種族、宗教、性別、原籍地、國籍加以歧視或實際歧視的協議
  • 提供關於任何人之種族、宗教、性別或原籍地資訊
  • 支付或以其他方式輸入信用卡號碼,其中包含反抵制規定所禁止的相關抵制行動實施要求。

我不設計/製造或生產用於核能相關產業或活動的產品,包括:

  • 發電廠
  • 能源廠
  • 隔離任何來源或特殊核能材質的同位素
  • 重水生產
  • 核能燃料製造
  • 核炸藥或武器活動
  • 原子設施裡所使用之任何零件的製造
  • 核能或原子再處理廠
  • 核能或原子廢棄物處置活動
  • 核或原子「來源」材質(例如鈽/濃縮鈾)
  • 快中子增殖反應堆所支援的任何廠房種類
  • 科學與技術研究機構
  • 放射性設施
  • 傳統的武器與軍備研發單位
  • 其他軍事實體

我沒有為直接或間接參與設計、製造、運營或維護導彈、火箭系統或無人飛行器系統等使用中的任何軍事實體工作。

我未直接或間接參與開發、生產、儲存或使用化學/生化武器。